精神醫療緊急處置掀波 醫學會籲理解系統運作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3日電)精神醫療緊急處置近期掀起討論,台灣精神醫學會近日聲明指出,「緊急護送」與「強制住院治療」為不同階段的法律程序,盼社會理性理解系統運作,維護病人權益與社會安全。
從苗栗郵局外包司機遭砍命案到高雄教師事件,近期精神醫療緊急處置引發關注。台灣精神醫學會昨天透過聲明,呼籲社會各界以正確法律與醫療資訊理解相關制度,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解與恐慌。
台灣精神醫學會秘書長李俊宏今天告訴媒體,所謂的緊急護送,是為了讓病人能即時接受醫療判斷與必要協助,以降低危害風險,並非逕行認定病人必須接受強制治療。
因此,當疑似精神病人因精神狀態,可能導致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有立即危險或危險之虞時,李俊宏表示,警察、消防、衛生主管機關或其他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得依法協助緊急護送至適當醫療機構接受專業評估。
李俊宏說,至於是否需要進一步採取非自願住院治療,則須由衛生福利部指定的精神專科醫師,依據病人當時精神狀態、危險程度及醫療需求進行專業評估,並依現行「精神衛生法」規定,進行相關強制住院聲請,以兼顧病人自主權、程序正義及公共安全。
針對外界質疑救護車使用約束帶涉及過度約束,李俊宏澄清,民眾常將「束帶」與「醫療約束帶」混淆;救護車為快速行駛的運具,且救護床設計較窄且淺,「約束帶的作用更像是高速公路上的安全帶」,避免病人在運送過程中跌落受傷。
李俊宏提醒,精神疾病與其他疾病相同,需要的是理解、支持與適當治療,而非污名化與標籤化,社會大眾若因片面資訊而對精神醫療制度產生誤解,可能反而增加病人與家屬尋求協助的困難,不利於疾病的早期發現與治療。
台灣精神醫學會強調,精神醫療團隊於執行相關業務時,始終秉持專業倫理與病人權益保障原則,遵循比例原則、最小限制原則及病人最佳利益原則,所有醫療處置均須依法辦理,並接受相關監督機制檢視。
此外,「精神衛生法」已建立完整病人權益保障機制。台灣精神醫學會表示,病人、家屬或關係人若對相關醫療處置、住院程序或權益事項有所疑義,可向醫療機構提出反映,亦得透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及相關申訴管道尋求協助,以確保個人權益獲得充分保障。(編輯:張銘坤)115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