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擬修法補助私幼幼兒 民團批圖利業者籲三思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6日電)國民黨立委18日排審「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草案,擬補助在私幼的幼兒,且每月不得低於新台幣1.5萬,民團說,私幼可自訂收費、不受規範,質疑修法圖利業者,籲立委三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8日將召開聯席會議,審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及修正草案,民間團體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今天發布聲明,呼籲立委審慎修法,不要讓百億教育預算圖利私幼業者。
托盟指出,立法院多名國民黨立委提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草案,將修改第7條條文,明定「接受公立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服務者補助後,每月無須繳費;接受私立幼兒園服務者,每位幼兒每月補助不得低於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托盟表示,若修法通過,代表未來所有育兒家長,送托所有類型的幼兒園幾乎都全部由政府出錢,看似雨露均霑,但實則是以「全體家長」為名,額外將每年300億元的中央政府教育預算,吸收之後再集中輸送給私幼的神奇法門。
托盟指出,現行公幼、非營利、準公共這三種幼兒園本來就接受政府高度補貼,收費已經非常低價,若未來修法免費,以正就讀的37萬名幼兒估算,一年約增加100億元預算。
而私幼部分,托盟說,因目前沒有任何家長收費金額的相關規定,由私幼自訂費用,若修法成功,依目前就讀私幼人數16萬名幼兒估算,意味政府一年必須編列近300億元預算,相比之下,私幼幼兒平均每位可得是前者的七倍,受益者顯然並不是全體家長,而是大幅撥給就讀私幼的家長。
托盟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在2025年出版的報告書明白指出,政府補助家長自行選擇私立托育,經各國政府實驗多年發現,往往因為價格難以控管導致學費上漲、政府資金被業者吸收,家長不會完全受惠,因此設置公共托育服務,才有利於政府控管品質,並維持公共支出目的。
托盟說,目前的準公共幼兒園原來也是私幼,但因接受「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管制,所以犧牲了自己的收費訂價權、交給政府,從自由市場轉型為「規範性市場」,才有理由得到大量政府資金。
托盟表示,私幼在自由市場自訂費用,自由市場上的業者,真的沒有理由要求納稅人養,這樣修法究竟是照顧全體家長,還是圖利私幼產業,還望國民黨委員三思。(編輯:張銘坤)1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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