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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工時難定 勞動部要擬規則

2015/4/13 14:02(4/13 15: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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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3日電)媒體業超時工作時有所聞,勞動部表示,除了將加強對新聞媒體業勞動檢查,5月底前也會針對新聞媒體工作者,提出工作時間認定的具體行政指導規則。

勞動部長陳雄文今天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如何改善新聞媒體業工時過長問題」並備質詢。

陳雄文表示,新聞媒體工作性質特殊,工時不易認定,去年10月至今年3月勞檢違反項目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佔3成6最多,未置備出勤紀錄佔3成3,未經工會與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時佔2成8,延長工時超過法定工時上限佔2成6;勞動部正研擬修正勞基法,要求保留出勤紀錄5年,並修正提高罰鍰金額。

立委陳節如提臨時提案指出,新聞媒體工作者經常在外從事採訪工作,常以通訊軟體、電話等交付工作及回報勞務成果,導致經常出現工時過長、工時不易認定、記載等問題,要求勞動部提出因應對策。

勞動部承諾將於5月底前,提出新聞媒體工作者工作時間認定的具體行政指導,明定出勤日正常工作時間的開始及終止,以及延長工時的處理和認定方式、休息時間等事項。10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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