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立院三讀 必要藥品不足半年前應通報2015/11/17 10:22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7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確保必要藥品存量,條文明訂,若藥商供貨困難,應於6個月前通報主管機關,違規情節重大者,處新台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