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漁業協定 外交部:明年1月再溝通
2015/11/19 16:47(11/19 16:5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9日電)台灣與菲律賓5日簽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外交部長林永樂今天表示,將配合漁季,於明年1月、最晚2月在菲律賓舉行第二次技術工作小組會議,進一步釐清尚未處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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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9日電)台灣與菲律賓5日簽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外交部長林永樂今天表示,將配合漁季,於明年1月、最晚2月在菲律賓舉行第二次技術工作小組會議,進一步釐清尚未處理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