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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策法案出委員會 美國務院感謝國會力挺台

2022/9/16 04:53(9/16 07: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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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外委會14日通過台灣政策法案,美國國務院表示,拜登政府會持續深化台美關係,給予台灣外交、經濟與軍事支持。(中央社製圖)
美國參議院外委會14日通過台灣政策法案,美國國務院表示,拜登政府會持續深化台美關係,給予台灣外交、經濟與軍事支持。(中央社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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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徐薇婷華盛頓15日專電)美國參議院外委會14日通過將全面重整美國對台政策的「台灣政策法案」,美國國務院今天感謝國會跨黨派大力挺台,指拜登政府會持續深化台美關係,給予台灣外交、經濟與軍事支持。

參議院外委會14日以17票贊成、5票反對的高票,通過集結兩黨議員意見的修正版「台灣政策法案

台灣政策法案內容

  • 軍備移轉上以「主要非北約盟友」同等方式對待台灣
  • 駐美代表處更名列入「國會意見」建議性表達
  • 可展現主權象徵,包括中華民國國旗
  • 未來4年提供45億美金無償軍援,加碼第5年20億美元,提升台灣防衛能力
  • 建立美台軍事合作訓練機制
  • 對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正式表態,強調決議未處理台灣代表權問題
  • 嚇阻中國侵略的制裁行動,點名制裁高階官員及軍事將領等
  • 呼籲台美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讓台灣參與「印太經濟架構」

*法案將送交參院全院審理,須在本屆國會明年1月期滿前在參、眾兩院通過,才能遞交美國總統簽署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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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Policy Act)。

修正版雖淡化部分敏感性條文,包括將駐美代表處更名案改成「國會意見」建議性表態、移除賦予台灣「主要非北約盟友」(major non-NATO ally,MNNA)地位要求等,但加碼提供台灣20億美元(約新台幣628億元)無償軍援,總計5年將提供65億美元。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15日警告,法案若繼續審議推進甚至通過成法,將「極大動搖中美關係的政治基礎」,對中美關係以及台海和平穩定將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Ned Price)今天召開例行簡報會,有媒體詢問法案是否可能進一步損害美中關係。他未直接回應,但表示拜登政府未來會持續就「台灣政策法案」與議員及他們幕僚直接與私下溝通,如同對所有其他法案的作法。

普萊斯也重申,法案未改變美國對台作法,仍是以「一中政策」、美中三公報、對台六項保證及「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小百科

Q:它是怎麼來的?

A:1978年12月美國卡特政府宣布將於1979年元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斷與中華民國(當今的台灣)最早於1913年建立的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在美國國會的眾多支持者為了維繫與台灣的各種非官方關係,推動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s Act)的立法,4月10日經卡特總統簽署後,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

Q:它的性質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共18個條文,中文版約4600字。美國國內有人主張,因為它是法律,位階高於華府與北京的3個聯合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與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中方則主張3個聯合公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

Q:它對台灣的重要性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與美中雙方簽訂的3個聯合公報常被稱為「1法3公報」,它們共同形成美國對台海兩岸政策的主要架構。

除了授權行政部門「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點出此法是要「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

台灣關係法最能體現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的部分,是它的第2條B款指出: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為基礎;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形式的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美國對台軍售以及美台之間在國防台灣方面的合作,都是根據以上條文。

Q:台灣關係法有無補強措施?

A:有。美國雷根政府在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的同時,私下向台灣提出「6項保證」,主要是抵消八一七公報有關美國對台軍售應逐年遞減的條文。2016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共同決議案,小幅調整對台6項保證的內容,並形諸國會文書,但這兩項共同決議案僅表達國會立場,並無法律約束力:

  • 美國不贊成對台軍售設定期限
  • 美國不認為可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扮演調停角色
  • 美國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 美國對台灣主權的長期立場沒有改變
  • 美國並無計劃修改台灣關係法
  • 八一七公報的內容不表示美國在對台軍售之前會徵詢北京意見

此外,美國國會有部分友台議員認為,台灣關係法對於台灣一旦遭到中國軍事侵略,美國應如何因應的規範不夠明確(所謂的戰略模糊),因此在2000年提出台灣安全加強法,但並未通過。

2018年3月,川普總統將台灣旅行法(The Taiwan Travel Act)簽署生效,代表台美官員互訪的層級可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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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準則。

針對台灣,普萊斯說,拜登政府努力深化與台灣的夥伴關係,未來會持續這麼做,給予台灣有效外交、經濟與軍事支持。他也感謝國會對台灣的跨黨派大力支持。

「台灣政策法案」被提案人參議院外委會主席梅南德茲(Bob Menendez)、共和黨籍參議員葛蘭姆(Lindsey Graham)譽為是繼1979年「台灣關係法」後,最全面重整美國對台政策的法案。

修正版法案長達156頁,在外交、軍事、經濟、文化及國際參與等面向都有所著墨,盼全面提升美台關係。

除了提供台灣65億美元無償軍援部分,其他值得關注的條文包括美國將在軍備移轉上,以MNNA盟友同等方式對待台灣,也要求美台建立包含兵推、軍演等全面性訓練計畫,讓雙方軍隊得以發展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熟悉彼此。

為嚇阻中國犯台,法案擬定一套制裁行動,若中國大規模升級侵略行徑,企圖奪取台灣,例如封鎖台灣、占領台灣外島等,美國總統應制裁至少100名中國官員、5間中國國有銀行等;可動用制裁手段包括凍結在美資產、禁止入境、撤銷簽證等。

在外交部分,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廢除任何不允許台灣在聯邦機構內展示國旗或軍服的內規,也對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正式表態,強調決議並未處理台灣代表權問題,也未含任何攸關台灣主權的聲明。

在經濟領域,法案呼籲美國行政部門與台灣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並讓台灣參與由美國主導的「印太經濟架構

IPEF小百科

印太經濟架構(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IPEF)由美國總統拜登2021年10月在東亞峰會提出,目的是填補美國在2017年退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現稱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後,與印太地區交往的缺口。

架構內容將涵蓋貿易推廣、數位經濟及科技標準、供應鏈韌性、減碳及潔淨能源、基礎建設、勞動標準等議題,具體細節尚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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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IPEF)。

在參議院外委會過關後,法案接下來將送交參院全院審理,須在本屆國會明年1月期滿前在參、眾兩院通過,才能遞交美國總統簽署後生效。(編輯:楊昭彥)1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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