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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提修國籍法放寬歸化居留年限 部分籃壇洋將年底前可符資格

2024/2/29 12:42(2/29 15:5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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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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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9日電)各界關注優秀外籍籃球選手歸化議題,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的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放寬為連續2年。目前草案將轉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說,教育部已鎖定幾個優秀外籍籃球選手,預計年底前就可符合修法後的條件,按規定申請變成高專人才。

行政院會今天討論、通過內政部重行擬具的「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核轉立法院審議。國籍法草案去年9月經行政院會通過後,已送上屆立法院會期,不過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因此內政部依程序重行擬具後報行政院會。

草案修法重點包含解決非本國籍無依兒少身分不確定的困境,新增無國籍兒少可由監護人社福機關或機構主動協助申請歸化;同時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所需居留年限,從現行的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放寬為連續2年,或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連續5年以上;另外,未來有殊勳於台灣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時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

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部分,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說,為吸引外籍人士來台,政府民國105年就修正國籍法第9條,放寬高專人才資格,只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的高專人才,再由內政部召開審查會議通過,就可以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且不用放棄原來國籍,此次修法則是著重放寬年限規範。

吳堂安表示,他了解籃協希望用高專人才相關修法吸引洋將歸化,目前也已知教育部鎖定幾個優秀外籍籃球選手,預計年底前就可以符合修法後在台灣境內居住2年的條件,按規定申請成高專人才。(編輯:翟思嘉)1130229

(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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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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