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8月通過72件申請案 賠償逾1.5億元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日電)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表示,8月通過70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及2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超過新台幣1.5億元。針對威權時期生命侵害案件,有民眾為保護子女遭射殺並陳屍於舊高雄市政府內。
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透過新聞稿說明,8月29日由董事長張文貞率基金會董事召開第2屆第7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通過70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及2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逾新台幣1.5億元。
基金會表示,8月董事會通過的財產案件中,有被害者因國家不法行為遭沒收私人文件、也有被害者名下多筆新北市土地遭公權力侵奪,經基金會調查事實及證據後,以金錢方式將財產歸還給被害者或被害者的後代。這些案件也經法務部公告為行政不法、或撤銷有罪判決等,以回復權利。
基金會指出,這次通過威權時期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中,有被害者凌晨在自宅內遭士兵強押至屋外槍擊;也有人外出遭國軍槍殺,或公司員工遭槍托重擊慘死;還有民眾為保護子女遭無情射殺陳屍於舊高雄市政府內(今高雄市歷史博物館)。
基金會說明,威權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以公開或私下槍決手段大肆逮捕且屠戮民眾,影響台灣社會甚鉅,如今以制度化賠償方式,盼持續照顧被害者及其後代家屬。
基金會解釋,截至7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768件,其中2384件獲得賠償、另有68件駁回、61件撤回申請;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則已通過3654件、57件駁回。
基金會提到,在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方面,截至7月底共受理322件、其中29件通過賠償,另有52件撤回、168件駁回,駁回案件多為申請人不符申請資格或其他要件、或判決未宣告沒收、或有宣告沒收但後經國防部准免沒收、或依現有資料也查無財產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
基金會強調,將主動聯繫並協助所有符合資格的受害人及其家屬,持續推動權利回復相關業務。民眾如有相關需求,可致電基金會專線(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編輯:張若瑤)1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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