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協商長照扣除額增至18萬元 明年申報可望適用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協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指出,長照特別扣除額從今年1月起提高到18萬元;財政部長莊翠雲說明,長照是全面性的,除了稅額扣除之外,還有各種扶助,盼盡快在明年5月申報時就能適用。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8月14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長照扣除額由現行的12萬元提高到18萬元。
財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上午召集朝野協商,將台灣民眾黨團、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及民進黨立委王正旭、李坤城、賴惠員、陳冠廷、林月琴、郭國文等人所提,並經院會逕付二讀的草案,與日前初審通過的草案併案協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說明,上次協商就有共識,且修正動議大家都有簽字確認,為何今天要再次協商,原則上可將各版本都納入,但結論應維持不變。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指出,他自己提案的版本是提高到25萬元,但經討論後認為,從12萬元提高到18萬元,也已提高6萬元,不無小補;如果因為有新的版本就要推翻之前的共識,比較不妥。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表示,請1名外勞每個月至少要付3萬元以上,1年就要36萬元,甚至有的夫婦要請2名外勞,是不得已才要請外勞來照顧,若扣除額只有18萬元實在不成比例,應該再提高一些。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提到,長照問題不亞於少子化問題,扣除額對家庭來說是一個幫助,民眾黨團版本的長照扣除額是20萬元,但不管給到18萬元、20萬元、40萬元,還是會發生長照悲歌,這才是政府要面對的問題。
莊翠雲解釋,長照是全面性的,除了稅額扣除之外,還有各種扶助,衛福部也推出許多相關措施,至於是否能涵蓋更廣,政府會在財政資源充裕情況下盡全力去做,建議維持8月14日的決議,盡快在明年5月申報時就能適用。
最後,賴士葆指出,所得稅法第17條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8萬元。(編輯:張若瑤)1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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