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1月通過60件申請案 賠償逾1億元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日電)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說,1月開會通過59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案、與1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案情包括有被害者於威權時期在住家遭射殺,也有人遭逮捕後陳屍路邊。總賠償金額逾新台幣1億元。
為推動轉型正義,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負責辦理人民於威權統治時期,因國家不法行為侵害生命、人身自由的賠償,以及返還或賠償人民被剝奪財產所有權、回復名譽權利以及其他事項。
權利回復基金會透過新聞稿表示,董事長張文貞1月30日召開第2屆第12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審議通過59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案,有被害者於威權時期在住家遭射殺,也有被害者於原嘉義水上機場(今嘉義航空站)遭憲警人員逮捕後被判處死刑,還有民眾遭捕後竟陳屍路邊。
基金會說,這些案件先前已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或法務部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相關規定,公告撤銷國家不法行為,現經基金會董事會審議後核定賠償。
基金會說,1月通過財產被剝奪案件中,有被害者於威權時期因爭取權益,遭逮捕並被不當奪取隨身財物,但財物因時間長遠已滅失,經基金會調查並計算財產價值後,以金錢替代賠償給後代家屬。
基金會指出,截至2025年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3133件,其中2710件獲得賠償。針對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共受理351件,其中36件通過返還原財產或金錢賠償、55件撤回、195件駁回;駁回案件多為申請人不符資格或判決未宣告沒收,或經國防部准免沒收、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等。
此外,針對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件,基金會表示,累計受理4971件、通過4470件。領有名譽回復證書者可至全台各戶政事務所申請被害者戶籍資料加註名譽回復記事,徹底消除威權時期被害者所承受的不當汙名。
基金會表示,正持續主動聯繫符合被害者及家屬,如民眾有申請賠償等需求,可電洽專線諮詢(02-8173-5000),或透過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取得協助。(編輯:萬淑彰)11502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茶飲藍海 林和春以機械結合數位化提升茶產業[影]](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420/20260202/1024x768_58406078696.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