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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回復基金會4月通過55案 賠償金額逾7000萬元

2026/4/27 18:10(4/27 18: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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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權利回復基金會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權利回復基金會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7日電)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說,24日開會審議通過53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案,以及2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逾新台幣7000萬元。

為推動轉型正義,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負責辦理人民於威權統治時期,因國家不法行為侵害生命、人身自由的賠償,以及返還或賠償人民被剝奪財產所有權、回復名譽權利以及其他事項。

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這次審議通過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中,有被害者於就學期間遇到228事件,遭流彈波及受傷而被迫中斷學業;也有被害者遭治安或軍事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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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基金會說,有被害者遭國家不法行為沒收財產或被迫交付財物,經調查後,部分動產因年代久遠已佚失,因此依規定以金錢替代賠償方式賠償;另有部分動產現存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將依法返還財產。

基金會指出,目前持續主動聯繫符合被害者及家屬,推動權利回復相關業務,民眾若有申請賠償等相關需求,可電洽基金會專線求證與諮詢(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編輯:林興盟)1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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