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地方澎湖旅宿業者 月底前須報營運表2016/1/1 17:47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澎湖縣1日電)澎湖縣政府表示,取得合法旅宿業登記者,每年1月底需提報「營運報表」,逾期未填者,將視情節輕重,除限期改善外,還可開罰新台幣1萬至5萬元不等罰款。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