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活動中心伴唱機版權爭議 黃偉哲盼修法

2019/5/17 12:43(6/23 21:1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7日電)台南市長黃偉哲今天上午針對各區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版權議題召開記者會指出,市府已編列預算支應,保障民眾到活動中心唱歌的權利,也希望立法院可以修法方式解決爭議。

黃偉哲表示,著作權法在4月修正之後,因為有一些定義不清楚,導致公益使用及營業使用有模糊地帶,造成民眾的困擾。市府已經與相關業者聯繫,授權費可直接與市府洽談。另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也已與相關業者討論,業者同意不會提出刑事告訴。

他說,這件事還是希望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拿出智慧,能夠用修法的方式,將公開播映及公益使用的範圍界定清楚,讓長輩使用區里活動中心的伴唱機歡唱時沒有後顧之憂。

台南市法制處長陳月端指出,市府主要的訴求有兩點;除了請中央針對著作權法第55條盡快修法之外,還有請智財局針對著作權法第55條做擴充解釋,讓經常性的活動也可以主張非營利性的合理使用。不過,如果透過解釋會變來變去,修法才是最根本的辦法。(編輯:陳俊碩)10805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172.30.1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