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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美入境未前往填報居檢所 中市府查獲將重罰

2022/1/2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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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1日電)自美國入境的巴姓民眾未依規定到原填報居檢處所,卻擅自到非填報的台中住所,中市府今天表示,除移請新北市政府加重處罰外,還需額外自付每日3000元的集中檢疫費用。

台中市政府民政局發布新聞稿指出,因應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春節居家檢疫措施調整專案,返國民眾視自身條件可選擇檢疫方案A(14+0+7)、B(10+4+7)或C(7+7+7)居家檢疫。

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日前巴姓民眾自美國入境,選擇方案C,第1階段在桃園集中檢疫所居檢,在桃園完成168小時檢疫後,卻未返回第2階段新北市住所繼續檢疫,擅自返回台中市清水區住家。

吳世瑋指出,民政局接獲內政部民政司通報後,通知公所里幹事及轄區警員到現場與民眾說明狀況,同時衛生局緊急申請集中檢疫所,並協調交通局調派防疫計程車後續移送。

處置過程中,吳世瑋說,巴姓民眾一開始拒不配合,在清水區長蔡慶生指揮下,公所人員、里幹事及警員歷經近3小時苦心勸說,才終於配合前往集中檢疫所完成後續檢疫。

吳世瑋說,巴姓民眾未依規返回原申報的居家檢疫住所,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全案除移請新北市政府加重處罰外,巴姓民眾還需額外自付每日新台幣3000元的集中檢疫費用。(編輯:郭諭儒)1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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