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飼主虐待紅貴賓犬又丟山區棄養 遭罰11.3萬
2026/2/10 12:20(2/10 12: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0日電)嘉縣民雄鄉一名飼主疑長期不當飼養紅貴賓犬,導致犬隻健康不佳,家畜疾病防治所去年獲報責其改善,飼主卻將犬隻丟置在偏遠山區,被依法裁處新台幣11萬3000元罰鍰並沒入犬隻。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5月接獲民眾通報,民雄鄉一名劉姓飼主疑長期將紅貴賓犬關籠飼養,導致犬隻行動困難、健康狀況不佳,立即派員訪查,依法責令飼主限期送醫治療並改善飼養環境。
家畜所說,去年6月4日進行追蹤複查時,發現犬隻已不在原飼養地點,飼主表示已將犬隻送人,卻無法清楚交代去向。後續追查發現紅貴賓竟被棄置於大埔鄉偏遠山區。
家畜所函請劉姓飼主提出說明,惟飼主未到場陳述意見,其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包括棄養動物裁罰3萬元、犬隻未完成絕育裁罰5萬元、未辦理寵物登記裁罰3000元,未施打狂犬病疫苗裁罰3萬元,合計裁罰11萬3000元並將犬隻沒入。
家畜所強調,該紅貴賓犬經治療後,已由當初通報的愛心人士領養。(編輯:張銘坤)1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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