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質疑光電回饋金分配不公 雲林縣府:依法辦理
2026/3/31 15:23(3/31 15: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31日電)「韋能能源新興電廠」自112年起發電,每年上億元回饋金,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嘉葦等人今天提出回饋金用於在地等3訴求,並發起連署向縣府討錢;縣府回應,一切依法辦理。
顏嘉葦和民進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郭佩瑄今天召開記者會「被雲林縣政府『暗蓋』的2.4億光電回饋金」,數十名鄉民大喊「取之台西、用之海口,還我2.4億元」。
對此,雲林縣政府文字回應,相關回饋金補助對象及用途,均符合經濟部產業園區訂定的撥付作業要點,縣府多年積極執行下來,已有效改善沿海鄉鎮基礎建設,並促進當地產業環境、提升在地生活品質。
縣府指出,依據「雲林離島工業區太陽光電開發案電價競標回饋金分配計畫」辦理,明訂回饋金將用在麥寮鄉、台西鄉、崙背鄉、東勢鄉、四湖鄉、口湖鄉、水林鄉及北港鎮等沿海8鄉鎮,該分配計畫已獲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核定同意,程序完備、依法辦理。
郭佩瑄說,台西鄉離島新興區每年逾新台幣2億元光電回饋金,理應提升鄉民生活,卻被雲林縣政府乾坤大挪移亂花,導致台西鄉民未感受到綠能帶來的好處,要求縣府還錢來,落實「取之台西、用之海口」。
顏嘉葦表示,新興區光電廠200多公頃,自112年開始產電,隨著產電效益愈來愈好,地方獲得的回饋金也愈來愈多,但雲林縣府卻把回饋金「暗蓋」,實際用於台西鄉不到1成。
顏嘉葦和郭佩瑄提出3訴求,包括回饋金應要有一半留在台西鄉作為地方發展、每筆回饋金明細公開透明、推動綠能回饋金制度化。
為達成目標,顏嘉葦和郭佩瑄發起「縣長還錢來」的連署,呼籲鄉民團結起來,踴躍連署,討回屬於台西的錢,繁榮地方。(編輯:李淑華)115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