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過關 彰化花壇將發每人6千元
2026/3/31 16:01(3/31 16: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31日電)彰化縣花壇鄉代會今天召開臨時會通過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鄉代會指出,自治條例通過後,明天會再通過墊付案,最快5月底可發給每名鄉民6000元,總金額2億5800多萬元。
彰化縣花壇鄉民代表會日前通過臨時動議案,向鄉公所建議發放每名鄉民振興經濟紓困金新台幣1萬元,以促進地方發展並落實照顧鄉民福祉。鄉公所考量財政狀況、年度預算等項目後認為可行,研議每人發放6000元,以花壇鄉人口數4萬2000人計算,發放金額約需2億5800萬元。
為發6000元,花壇鄉公所提出「彰化縣花壇鄉因應美伊戰爭引發國際情勢變化穩定民生韌性措施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草案,送花壇鄉代會審議,鄉代會上午召開臨時會,出席10名鄉代無人反對,草案順利通過。
花壇鄉代會主席沈文盛接受媒體聯訪時說,為讓鄉民儘快拿到6000元,鄉公所明天會提墊付案,鄉代會開會通過後,公所即可展開作業,最快5月底、6月初即可發出現金。
沈文盛指出,花壇鄉約有4萬2000人,發放總金額約為2億5800萬元,振興經濟金發出後,鄉庫仍有近2億元,不會影響公所財政。
另名鄉代翁啟祐說,先前就曾提案普發振興經濟金,還稅於民,這次通過條例普發現金給鄉民,且不會影響鄉公所財政,樂觀其成。
根據花壇鄉公所提出的「彰化縣花壇鄉因應美伊戰爭引發國際情勢變化穩定民生韌性措施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草案,只要是今年3月1日前設籍的花壇鄉居民,都能領取6000元。(編輯:李錫璋)115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