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推37區都有充電站 第8批40席6/5啟用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4日電)台南市政府推動「區區有充電站」計畫,向環境部爭取經費設置共202處汽車充電樁,第8批共40席格位將於明日啟用,分布於12個行政區,市府將與委外廠商加強推廣民眾利用。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長王銘德告訴中央社記者,市府交通局與環保局聯手向環境部爭取新台幣2.5億元經費,於37個行政區共202處站點建置快充格位及慢充格位,目前各站點皆已完工,由台電公司台南區處及新營區處配合完成電力供應後,分批啟用營運。
王銘德表示,第8批充電站座落於12個行政區19處場域,共8席快充格位及32席慢充格位,明天正式上線啟用,其中僅山上區公所設為「充電優先格位」,其餘18處場域皆設為「充電專用格位」,駕駛人使用停車格位時應注意現場牌面告示,如占用充電專用停車位,經通報舉發可處1200元罰鍰。
台南市交通局提供資料指出,本案營運團隊自6月1日起將充電服務費由單一費率調整為尖離峰費率,若以「電小二」APP啟用充電服務,快充尖峰時段(平日16時至22時)每度11元、離峰時段每度8元,慢充尖峰時段(平日16時至22時)每度9元、離峰時段每度7元。
另外,台南市目前所有停車場域充電設施資訊均整合發布至交通局官網及「台南好停APP」,方便民眾查找位置。(編輯:龍柏安)115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