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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疑點 導致昇豐12號被扣

2015/5/1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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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行健巴斯戈鎮10日專電)台灣漁船「昇豐12號」案情出現轉折,菲方表示,執法人員當時之所以扣押昇豐12號,是因為在船上發現2大疑點。

由於案件敏感,菲律賓漁業局1名要求不具名的官員說,「如果不是因為這兩個疑點,昇豐12號的處境可能就會不一樣。」

7日清晨,屏東籍漁船「昇豐12號」在菲國領海範圍內,被菲方人員登檢扣押,次日即以盜漁嫌疑移送地檢署。船長洪添丁承認誤入菲海,但強調沒有盜漁,屬「無害通過」。

然而菲方官員透露,執法人員首先從船上的文件發現,昇豐12號的登記漁場是在印度洋,卸漁港在普吉島,理應從南海通過,而不是巴丹群島海域,因此引起懷疑。

此外,執法人員也在小冊子中找到舊船籍資料,發現昇豐12號的前身是菲籍漁船「Teresita 16號」,曾透過菲國華人仲介進行漁業合作,多年前因盜漁被罰20萬美元,未繳逃逸。

經比對引擎,菲方證實昇豐12號就是Teresita 16號,至於當時的船長是誰,尚待進一步查證。

這兩項發現是否會影響菲方對此案的處理方式?這名官員表示,到目前為止,菲方仍是以「盜漁」嫌疑辦理。

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官員相信,台灣漁民多半善良,如有觸犯外國法律,在很多情況下都是不知情,或是被仲介所騙或慫恿。

根據菲國漁業法,外國漁船只要無照進入菲國海域,即視同「盜漁」論,而今年3月甫生效的新版漁業法,已將行政罰金提高至60萬美元至100萬美元。10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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