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專欄 挺選擇權還是生命權 美國社會並非涇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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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最高法院有意推翻墮胎權的意見草案外流,再次點燃正反群眾戰火。上萬名挺選擇權(pro-choice)民眾湧上華府街頭,高舉「我的身體我作主」、「禁令不要碰我身體」等標語,誓言捍衛1973年歷史性裁決「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保障的婦女墮胎權。
示威民眾一路從華盛頓紀念碑遊行至最高法院,在終點等著他們的是一群挺生命權(pro-life)的反方人士。兩方人馬肩靠肩緊鄰,大聲喊口號較勁,一邊提高聲量,另一邊就更用力嘶吼,彷彿進入非黑即白、非友即敵的二元對立。
談到美國吵了50年的選擇權與生命權之爭,外界常得到「多數人支持墮胎權」的訊息,但事情並非如此單純。
在墮胎權爭議上,部分美國人站在光譜的兩端,不是認為婦女應享有絕對墮胎權,就是認為一旦受孕,孕期任何時候都不應允許墮胎。但這些人是少數,多數人是處於中間灰色地帶。
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5月6日公布一份民調發現,僅19%受訪民眾認為墮胎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合法,沒有例外;8%持相反意見,認為任何情況下墮胎都應是違法,沒有商量餘地。
相較之下,絕大多數人(71%)認為墮胎應在「大多情況下」合法(42%)或違法(29%),或表示他們的支持或反對有例外的時候。
對於「傾向」反墮胎的人來說,例外主要是胎兒危及媽媽健康或性命時。對「傾向」墮胎合法的人來說,他們的支持與否或支持程度,則與終止妊娠時間點有很大關係;懷孕越後期,支持的人就越少。
根據皮尤民調,孕期前6週,44%民眾認為墮胎應合法,若時間拉長至14週,支持比例則降至34%;孕期達24週,僅剩22%支持墮胎合法,43%則認為應屬違法。
蓋洛普(Gallup)6月2日一份民調也發現類似現象。整體來看,多數(55%)民眾挺選擇權,高於挺生命權的39%,但隨著懷孕時間拉長,支持墮胎的比例也開始下降;孕期前3個月,67%民眾認為墮胎應合法,中間3個月,支持度掉至36%,最後3個月,僅20%認為墮胎應合法。
從這兩份民調來看,多數美國民眾並非無條件支持墮胎,而是認為應在某些情況或時間點予以限制(或禁止)。
目前看來,由保守派主導的最高法院很高機率會推翻羅訴韋德案,把墮胎合法性問題交還地方政府決定。在最高法院作出這項重要裁決之後,各州不論是要違背美國主流意見,對墮胎全面禁止或全面合法化,或是要想辦法在合法與違法間劃出一條合理時間線,恐怕都還有得吵。(編輯:郭中翰)11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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