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巡迴上訴法院:加州禁止公開攜槍違憲
(中央社舊金山2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9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今天裁決,加州在大部分地區禁止公開攜槍的禁令,違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路透社報導,位於舊金山的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合議庭,今天以2比1的投票結果支持1名擁槍者訴求,裁決加州禁止在人口超過20萬的郡公開攜槍,違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公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
加州約95%的人居住在人口超過20萬的郡,它擁有全美最嚴格的槍枝管制法律。
由共和黨籍總統川普任命的巡迴法官范戴克(Lawrence VanDyke)表示,根據美國最高法院2022年具歷史意義的槍枝管制判決,這個民主黨領導的州所施行的禁令無法成立。
最高法院這項名為「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的判決,係以6比3由保守派超級多數作成。它確立槍枝管制法律新基準,律定現代管制措施須與「美國歷史上的槍枝管制傳統保持一致」。
范戴克今天發表的意見得到另一名川普任命法官的支持。范戴克表示,這起最新案件「無疑涉及公開攜槍此 一歷史悠久的做法,歷史甚至早於1791年通過的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范戴克指出,美國逾30個州基本上允許公開攜槍。他還提到,加州在2012年之前,就允許公民公開攜帶手槍用於自衛,無需承擔任何處罰。
范戴克說:「歷史紀錄清楚表明,公開攜槍是美國歷史與傳統的一部分。」
2019年,擁有槍枝的貝爾德(Mark Baird)提訴,挑戰加州禁止在大多數地區公開攜槍的法律,下級法院在2023年予以駁回。今天巡迴上訴法院的判決,部分推翻先前下級法院的決定。
巡迥上訴法院基本上支持貝爾德的訴求,但也拒絕他對於另一項相關法律的挑戰,也就是在加州人口少於20萬的郡公開攜槍,仍是需要當局發放許可。
由共和黨籍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任命的巡迴上訴法院資深法官史密斯(N. Randy Smith)對此案持不同意見,他認為他的同僚「在這起案件只對了一半」,因為加州所有槍枝管制都符合最高法院判決。
民主黨籍的加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為管制禁令辯護。邦塔的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他的辦公室正在考慮各種法律途徑。「我們致力捍衛加州各種合於常理的槍枝法律」。
2022年最高法院的判決,引發美國各地挑戰現代槍枝管制措施的訴訟,加州也不例外。2024年9月,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合議庭維持加州原有法律,也就是禁止持有隱蔽攜槍許可的人,在酒吧、公園、動物園、體育場和博物館等幾類「敏感場所」攜槍。(編譯:屈享平)11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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