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鄉長涉收回扣案 獲判無罪
2014/6/30 20:12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30日電)南投縣仁愛鄉長張子孝被控透過胞弟張子仁向災修工程廠商索取回扣案,南投地院今天以罪證不足判決無罪。
全案被告僅有仁愛鄉公所建設課負責土石標售設計、招標等業務的約僱人員卓政緯因涉及未據實登載文書,足生損害於鄉公所訂定契約內容的正確性,被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張子孝未到庭聆判,得知獲判無罪後表示欣慰。他說,公務員及民選首長常因利益有衝突工程案易被構陷,期盼相關制度能更健全,降低公務人員承擔的風險。
張子孝、張子仁被控於經辦多項災修工程時藉故向廠商索取回扣,南投地檢署於民國101年6月偵結起訴,將張子孝、張子仁分別求處15年、12年徒刑。
南投地方法院下午以被告、證人的證述不一、相互矛盾,且無其他補強證據可佐等理由,判決張子孝、張子仁無罪;南投檢方表示,承辦檢察官傾向上訴,將於收到判決內容後進一步研議。10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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