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認祖案開庭 陳子婷未到庭
2014/11/12 20:26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2日電)新光集團已故創辦人吳火獅傳出與女子陳麗如生下私生女陳子婷,陳子婷提起生父死後認領之訴,一審獲勝訴,吳家上訴。高院今天下午首次開庭,陳子婷未到庭。
陳麗如親自出庭並表示,女兒「妹妹」已經30多歲,很乖,也很孝順,今天因為案件比較法律專業,且「妹妹」想等案件有個判決結果再出面,因此今天沒有出庭;庭訊部分,有打算向法官聲請傳喚吳火獅元配吳桂蘭,陳麗如說,不明白當哥哥的吳東進等人為何要上訴,她只是想讓女兒認祖歸宗。
據了解,陳子婷提告並委任律師,同時也找陳麗如為訴訟代理人,不過法官認為陳子婷已成年,卻由母親做為訴代不適合,且家事案件不公開審理,也不能旁聽,因此請陳麗如離開法庭,由律師為陳子婷答辯。
吳家委任律師黃訓章庭訊後表示,陳子婷之前提起確認與吳火獅的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敗訴定讞,既然沒有親子關係存在,如何有認領情事,一審法官認定本案認領案件,不受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官司拘束,明顯有所違誤,因此吳家提起上訴。10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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