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工讀生控校遲發薪 勞部要勞檢

2014/12/5 20:1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5日電)多名大學工讀生今天檢舉校方遲發薪水;勞動部表示,工讀生受勞基法保障,薪資應按月給付,否則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近期將實施勞動檢查。

多名大學生今天向勞動部檢舉校方遲發薪水,包括有人9月薪水竟等到12月才能領,不僅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也影響學生權益,要求勞動部立即對校方開罰。依學生檢舉內容,其中1人為校內工讀生,8名為兼任助理。

勞動部回應指出,受僱於公、私立各級學校的工讀生都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校方應與學生約定發薪日期,原則上應按月給付,否則可開罰2萬元至30萬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請相關單位實施勞動檢查,104年也會將全國大專院校納入勞動檢查對象。

至於學生兼任助理是否屬於僱傭關係?勞動部表示,正與教育部釐清「學習」與「勞動」範疇,將持續協助工會及學生團體與教育部溝通,以保障學生在校的相關權益。103120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