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三井倉庫 北市文資委員:未達古蹟標準

2016/3/16 11:2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6日電)民間團體「搶救北北三」向北市府提案,認為三井倉庫具「古蹟」價值,應不可遷移,但北市文資會15日現場勘查後,沒有委員認為三井倉庫達到古蹟標準。

北市府在民國101年將三井倉庫指定為「歷史建築」,為配合西區門戶發展計畫,都市計畫委員會今年2月底決議,三井倉庫將東移51公尺。但「搶救北北三」主張三井倉庫具「古蹟」價值,北門周邊建物具文化景觀價值,不可遷移。

文化局邀請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的5名委員15日前往三井倉庫現場勘察,其中有2名委員認為三井倉庫未達「古蹟」基準,維持「歷史建築」身分即可,另有3名委員未表態,也就是沒有任何1位委員認為三井倉庫達到古蹟標準。

在北門周邊是否為文化景觀方面,有2名委員認為達到文化景觀標準,2名認為沒有達到,1名未表態。

文化局表示,沒有委員認為三井倉庫達到古蹟標準,認為北門周邊達文化景觀標準的委員也沒有過半數。如果要登錄文化景觀,依文資法需召開公聽會討論範圍及保存原則,但就算認定北門周邊跟三井倉庫為文化景觀,現行文資法也沒有規定不可以遷移或拆除。10503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