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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斑馬線被撞成植物人 公車及司機合賠3391萬元

2019/10/16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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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英國名校法學博士的歐陽姓女子2年前過斑馬線時,遭欣欣客運的236公車撞成植物人,家屬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日前判欣欣客運、韓姓司機應連帶賠償3391萬餘元,還可上訴。

刑事部分,韓姓司機被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刑5月,緩刑5年確定。

民事部分,家屬提告主張,韓姓司機於民國106年6月3日駕駛236線公車行經台北市木柵路五段左轉進入萬福橋之際,以逾時速40公里速度撞上正過斑馬線的歐陽姓女子,女子送醫急救後呈現植物人至今,向韓姓司機及欣欣客運求償。

台北地院審酌傷者為英國愛丁堡大學法律學博士,事故發生時為34歲,結婚育有二名未成年女兒,正處家庭及事業均耕耘收穫之時,竟遭逢本件事故致人生巨變,餘命年限也因而大幅銳減。

台北地院日前判欣欣客運、韓姓司機應連帶賠償受傷女子、女子的父母、丈夫及子女共計新台幣3391萬餘元。全案可上訴。(編輯:吳協昌)1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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