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民團籲大法官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

2020/3/26 12:03(3/26 13:2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大法官將於31日針對刑法通姦罪是否違憲進行言詞辯論。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大法官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讓婚姻回歸民法,國家刑罰不要介入。

苗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一件通姦案,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將於31日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民間團體上午對此召開「通姦除刑罰,幸福不能靠抓姦」記者會。

會中,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莊喬汝指出,每次提到廢除通姦罪讓非常多人感到焦慮,質疑婚姻如何保障、維持,但透過實務觀察發現,通姦罪的存在對於維護婚姻、家庭完整,絲毫沒有幫助。

她表示,許多外遇案件一開始會非常嚴重打擊婚姻,但走上刑事訴訟後,人的親密行為必須赤裸裸在法庭上被展開,夫妻之間僅存的最後一點點情份及信任感,就在此被壓垮。

莊喬汝說,通姦罪承載過多對婚姻錯誤的期待,原配以為抓到姦了,就可以取得監護權、取得夫妻財產,但事實上現行法律並非如此,當國家以刑事法律介入處罰後,反而阻礙一段有可能好好談的婚姻關係。

民團呼籲,政府與社會大眾應正視刑法通姦罪的存在並不能使婚姻更加美滿、幸福,外遇行為更是從未消失,反倒讓女性不成比例地受罰,導致性別不平等的效果。

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分別就性別、法學、法律實務經驗、國際人權公約、非典型親密關係等角度撰寫法庭之友意見書,隨後一起遞交給大法官,並呼籲大法官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讓婚姻回歸民法。(編輯:戴光育)10903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司改分組會議通過通姦除罪化 原因看這
172.30.1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