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館長槍擊案 法院裁定凶嫌羈押禁見

2020/8/28 23:0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8日電)網紅「館長」槍擊案,涉嫌行凶被告劉嫌今晚遭檢方聲請羈押。新北地院晚間表示,被告劉男於晚間10時50分經法官訊問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新北地檢署偵辦網紅「館長」陳之漢遭槍擊案,認為劉姓嫌疑人涉犯重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等罪嫌,且有逃亡、滅證、勾串或再度加害於被害人之可能,今天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劉男晚間在新北地檢訊後遭檢方裁定聲請羈押後,準備移審法院開羈押庭時,押解過程,突然遭到自稱「終極館粉」的李姓男子飛撲毆打。

法警對突如其來的舉動,立即將李男架開。李男表示,平常喜歡看館長的直播,擔心館長中槍後無法好好健身,他在地檢署等待已久,希望替「館長」出氣。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今天凌晨遭人連開3槍,右臂與右大腿中彈。林口長庚醫院中午召開臨時記者會說明治療狀況表示,陳之漢手術後生命跡象穩定,由於身體健康,預後「審慎樂觀」,有機會在一週後出院。

23歲劉姓男子涉嫌今天凌晨開槍擊傷「館長」陳之漢,事後帶槍與子彈自行到林口警分局派出所投案。(編輯:方沛清)10908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館長槍擊案凶嫌移送檢方 警續查可能動機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