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公車毒駕案發酵 蔡清祥:擬修刑法嚴厲處罰

2020/9/30 17:02(9/30 17:1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公車司機涉毒駕致1死1傷引起爭議,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表示,請檢察司檢察官先蒐集外國法律規定做為參考,擬修訂刑法嚴厲處罰加以喝止,技術面部分尋找新科技輔助加強取締。

台北市內湖區21日晚間一輛三重客運藍26公車衝撞人行道,造成1死1傷,公車許姓駕駛供稱,18日曾吸毒,檢警已採集尿液檢驗是否毒駕,檢察官22日諭令新台幣5萬元交保。法務部下午舉行媒體茶敘,蔡清祥於茶敘後接體媒體聯訪,做上述表示。

蔡清祥指出,今天早上與檢察司人員開會討論涉及毒駕的現行法規是否不足,初步認為毒駕應以最嚴格刑責處罰,明明知道自己吸毒,就不應該駕車,因為可能精神恍惚、嗜睡而肇事,例如刑法185-3規定,提及施用毒品、麻醉藥品等致不能安全駕駛,而不能安全駕駛的條件有沒有需要做進一步修正或是加以詮釋。

蔡清祥說,請檢察司先蒐集外國就毒駕部分的立法例做為參考,像德國、日本與台灣法律是一樣的,英國是要抽血檢驗毒品成分至某個程度就有刑責,美國有10個州則是只要毒駕就構成刑責。

蔡清祥指出,吸了毒品以後就不應該駕車,不管是公車、貨車或是小型轎車,都不應該駕駛,否則的話,發生車禍危險的話,會造成嚴重傷亡;且如果一再發生毒駕,對於民眾的生命安全有很大威脅,希望趕快提出一個修法建議,讓民眾安心。

媒體詢問,警方就毒駕部分較難取締,不像酒駕有酒測器可輔助,未來如何克服,蔡清祥指出,取締的技術面部分會努力克服,尋找新科技來解決。

此外,媒體茶敘今天由保護司官員進行報告,提及宜蘭監獄去年底擴建工程落成典禮活動時,17名受刑人以烏克麗麗樂團演出,這群人都因為施用毒品而染上HI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造成牙齒掉光了,法務部經找尋社會企業公益團體,透過公私協力為17人規劃重製假牙計畫,希望讓這些曾經迷途的受刑人能夠從心感受而不會再犯。(編輯:方沛清)10909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