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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同庭訊問4案 劍青檢改:內勤案多盼優化

2021/2/17 17:01(2/17 17: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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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7日電)中檢洪姓檢察官值內勤時,同庭訊問4名酒駕犯,遭高分檢提報重大缺失。基層檢察官組織劍青檢改今天說,此作法見仁見智,但為縮短拘禁人民時間,在春安等期間,可考慮為優化作法之一。

劍青檢改也表示,內勤檢察官負責訊問現行犯,24 小時值班期間案量動輒約80件,「萬年二審」幾十年都不用熬夜值內勤,有何臉面指責地檢署內勤重大缺失,沉痛呼籲請「萬年二審」回來一審辦案。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在與媒體茶敘時回應,基層辦案由二審檢察官督導無可厚非,制度本來就是如此,也不用刻意區分新二審、舊二審,大家都是檢察大家庭,有不同工作、歷練的機會。

蔡清祥說,他從基層檢察官幹起,很了解基層的想法、看法,同時訊問不同案被告的作法是否妥當,不能只從檢察官的角度看待,應該聽聽外界、學者、律師、當事人的看法。

全案起於媒體報導,台中地檢署洪姓檢察官去年在同一偵查庭,同時訊問4名互不認識的酒駕案被告;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認為違反偵查不公開、有重大違失,但中檢決議不懲處,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則建議洪姓檢察官自請評鑑。

劍青檢改今天聲明表示,內勤檢察官一次同時訊問多名酒駕犯並非洪姓檢察官首創,在若干地檢署也曾發生,雖法無明文許可,也無明文禁止,允當與否見仁見智。台中高分檢以無此慣例直接提報4件重大缺失,不僅過苛,更是扼殺任何變革於萌芽。

劍青檢改認為,若當日解送人犯過多,不排除例外容許內勤檢察官得針對酒駕、吸毒等證據明確的案類,在徵得被告同意後,一次同時訊問多人或諭知多人具保、請回,尤其在春安或擴大臨檢期間,更有開放彈性,簡化流程的實務需要,此與憲法保障人權本旨無違,實宜保持開放心胸,作為研議討論改良優化的作法之一。

聲明指出,法務部及高檢署未深入思索如何優化內勤,也未賦予內勤足夠資源,希望法務部與高檢署藉此機會改進檢察內勤制度,包括修法放寬不予解送的範圍,優化內勤制度,提供充足資源,於國於民皆有利益。(編輯:方沛清)1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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