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前鴻海老臣廖萬城背信案 判刑2年定讞

2021/5/24 11:5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4日電)前鴻海資深副總經理廖萬城被控向鴻海集團供應商收取回扣,更一審認定他收回扣新台幣316萬6934元,依背信罪判刑2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定讞。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廖萬城透過白手套郝緒光從民國98年7月至100年12月間,向鴻海集團的10家供應商,依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違背職務收受供應商給付的佣金(回扣),總計1億6232萬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105年10月底依證交法的背信等罪嫌,合併判處廖萬城10年6個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認定,廖萬城違背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裁示的採購原則,擅自決定採購日立貼片機36台、導致鴻海多花新台幣7070萬餘元採購費用,廖男事後收取供應商回扣239萬1893元,依刑法背信罪將他判刑1年4月,其餘部分無罪。

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廖萬城與鴻海人員鄧志賢違背任務,擅自採購日立公司的自動貼片機並收取回扣,另藉由向班順公司採購氮氣產生機的機會收取回扣;廖萬城犯罪所得達316萬6934元,鄧志賢犯罪所得49萬餘元。其餘部分無罪。

更一審審酌,廖萬城已繳回犯罪所得,曾一度坦認犯行,但之後又堅稱未違背職務,迄未獲鴻海公司諒解,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而鄧志賢否認犯行,也未與鴻海公司達成和解,判刑1年;白手套郝緒光被依背信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檢察官的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方沛清)110052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172.30.1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