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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介佑參與犯罪組織 二審判刑2年未上訴定讞

2022/5/2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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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7日電)民進黨北市黨部前評委召集人趙映光的兒子趙介佑參與暴力討債組織,二審判刑2年,趙介佑與檢察官均未上訴而定讞;同案被告中僅徐姓男子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由於趙介佑另涉詐欺等案遭法院羈押中,士林地檢署將擇期發監執行。

歷審判決指出,以黃姓男子為首的犯罪組織,以台北巿為據點,進行暴力討債;黃男、徐男、趙介佑等人於民國108年4月12日凌晨強押林姓男子毆打、拘禁,直至林男傷重才送醫,醫院發現有異而報警,士檢提起公訴。

此部分犯罪事實,一審判黃男3年4月,刑前強制工作3年;趙介佑參與犯罪組織遭判2年4月,徐男參與犯罪組織遭判1年3月。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考量,大法官已宣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規定的強制工作違憲,因此撤銷黃男強制工作,但主持、指揮犯罪組織判刑3年4月;趙介佑被控參與組織部分,二審考量他與被害人和解,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參與犯罪組織罪,改判2年徒刑;其他被告維持原判。

二審判決後,黃男、趙介佑與檢察官均未上訴而判刑確定;同案僅徐姓男子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另一方面,趙介佑另被控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販賣3級毒品愷他命。台北地方法院9日依毒品、加重詐欺等罪判處趙介佑8年6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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