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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堪其擾 澎湖首宗跟騷法案

2022/6/1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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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澎湖縣12日電)澎湖林姓女子與衡姓男子因故欲分手,頻遭衡男恐嚇與毆打,自高雄躲回澎湖仍不罷休,衡男透過通訊軟體等恐嚇,林女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成為跟騷法實施以來澎湖首宗案件。

澎湖馬公分局發布訊息指出,林姓女子昨天晚間8時許,前往分局報指出,之前在高雄工作時,與衡姓男子同居,6月初因故分手,先後遭衡男恐嚇與毆打,為躲避他,在9日返回澎湖找工作,卻連續遭衡男以通訊軟體等以文字、語音恐嚇騷擾,因而不堪其擾,且心生畏懼,向警方報案。

馬公分局針對衡男的不當行為進行約束,並開立告誡書,依家暴法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

馬公分局表示,依跟騷法規定,只要符合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或不當追求等8大樣態,且有反覆持續性,涉及 性與性別等就可能觸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書面告誡後,行為人再繼續為跟蹤騷擾,被害人可向法院聲請跟騷法保護令,確保自身安全。(編輯:黃世雅)11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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