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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警涉供不雅檔案牟利 警局:從嚴議處列汰除對象

2022/6/24 23:50(6/25 10: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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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指出,劉姓警員涉嫌以私人電腦自網站平台下載含有未成年女性不雅檔案,再上傳至特定網站供會員點閱牟利,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將從嚴議處並調整服務地區外列為汰除對象。(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傳真  111年6月25日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指出,劉姓警員涉嫌以私人電腦自網站平台下載含有未成年女性不雅檔案,再上傳至特定網站供會員點閱牟利,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將從嚴議處並調整服務地區外列為汰除對象。(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傳真 11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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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4日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劉姓警員涉嫌上傳未成年女性不雅檔案供會員點閱牟利,遭到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縣警局今天表示,從嚴議處並列為汰除對象。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今天發布訊息指出,劉姓警員在民國107至109年間,以私人電腦自網站平台下載含有未成年女性不雅檔案,再上傳至特定網站供會員點閱謀利,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

屏東縣警察局長劉印宮表示,為防制類似情事發生,將案件列入案例教育檢討,並要求加強管考及強化員警法紀觀念。同時再次強調對員警各類違法、違紀案件絕不護短立場,主動從嚴、從速查辦並處置,維護警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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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指出,劉姓警員在去年12月10日經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訊後,裁定繳回不法所得新台幣18萬元,並諭令限制住居,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局尊重並配合調查,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劉姓警員是否另有違反其他規定,將再詳查釐清。

對於劉姓警員涉及刑案部分,縣警局指出,將從嚴議處並調整服務地區外列為汰除對象,相關主管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等待偵審結果從嚴議處。(編輯:陳正健)11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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