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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覺失調男弒母分屍求輕判 二審6/14宣判

2023/5/10 14:21(5/10 14: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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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思覺失調症的27歲朱姓男子(圖)被控持刀弒母再分屍裝垃圾袋丟棄,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0日開庭,朱男由法警戒護出庭,他在庭上請求輕判。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12年5月10日
患有思覺失調症的27歲朱姓男子(圖)被控持刀弒母再分屍裝垃圾袋丟棄,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0日開庭,朱男由法警戒護出庭,他在庭上請求輕判。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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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患有思覺失調症的27歲朱姓男子疑不滿母親約束其金錢、成家等,持刀弒母再分屍裝垃圾袋丟棄,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今開庭,他請求輕判,以過失致死論罪。法官定6月14日宣判。

這起弒母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開庭。朱男在庭上承認犯罪,他說,犯案動機是因為母親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及安養之家關很久,他有認識1名要好女性友人打算結婚,但情敵出現把對方帶走,情急下才弄出人命再分屍丟棄。

朱男說,自己今年27歲有大好前途,想要交保要赴母親墳前道歉,也願意賠償其他家人,2年賠新台幣2000萬元,10年賠償1億元。

朱男請求法官考量就殺人犯行,以過失致死罪論罪,再審酌刑法57條的科刑因子及符合刑法59條的情堪憫恕減刑,請求輕判為2年6月。棄屍部分,依刑法19條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等,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則予以不罰。

公訴檢察官指出,朱男策劃長達4個月後才動手殺母,也跟醫生提及感到天人交戰,可見並非一時衝動犯案,當天犯案時並未受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法官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6月14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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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男患病原住在安養之家,民國110年9月間被母親接回照顧,雙方卻發生口角衝突,朱男持菜刀殺害母親,再以砂輪機分屍,裝進垃圾袋丟棄。朱男操作砂輪機不當自傷赴醫院手術住院,但醫院聯繫不上朱母,改通知朱男的舅舅;舅舅尋找朱母,到朱男家中發現,客廳有大量鮮血,向警方報案。

朱男恐東窗事發,聯繫清潔人員打掃家裡並佯稱血跡是殺豬所造成。朱男始終無法交待母親行蹤,親友調閱社區監視器後,發現朱男提垃圾袋滲出血跡並丟棄社區子母垃圾車,經通報警方件殺人分屍案曝光。(編輯:孫承武)1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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