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男撞康橋單車隊釀7傷 彰檢起訴從重求刑10年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7日電)彰化縣蕭姓男子毒駕衝撞康橋國際學校環島自行車隊,致7名學生受傷,彰檢偵結,依涉犯服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重傷、過失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從重求處10年徒刑。
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4月14日展開單車環台活動,4月22日上午10時許行經彰化埤頭鄉彰水路三段,遭41歲蕭男駕駛自小客車逆向衝撞,導致7名學生及蕭男受傷送醫;其中1名少年重傷,昏迷指數曾一度低至指數3。
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查獲肇事車輛上疑有毒品及施用器具後,立即將毒品送驗;地檢署獲報指派檢察官鄭文正指揮偵辦,查明蕭男是否有毒駕嫌疑,並聲押禁見獲准,同時追查毒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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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高等檢察署
檢警調查,蕭男從4月21日晚間10時許,混合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4月22日上午8時許,蕭男又以加熱電子煙方式,施用向59歲陳男購得含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成分電子煙彈,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上午9時許,蕭男開車上路,因體內毒品作用已讓他無法安全駕駛,行經彰水路三段時,高速逆向駛入對向車道,衝撞在慢車道車隊。
檢警溯源查獲涉嫌販毒給蕭男的陳姓男子,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蕭男涉施用毒品部分,另案偵辦。
檢察官認為,蕭男從民國92年起即有施用毒品紀錄,多次入監服刑,出獄後仍持續施用毒品,又於施用毒品後犯下此案,致多名學生及家屬受有身體、精神重大痛苦,且屬累犯,無從寬貸,依犯服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重傷、過失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0年。
此外,陳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等罪嫌,求處有期徒刑12年。(編輯:陳仁華)1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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