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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西鄉長丈夫索賄光電判刑棄保潛逃 檢擬通緝

2025/9/1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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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張榮祥雲林縣11日電)前雲林縣台西鄉長林芬瑩丈夫丁文彬涉向光電業者索賄遭判刑,全案仍在上訴中,但丁文彬未依裁定每天到派出所報到,棄保潛逃,交保金遭沒收,檢方將發布通緝。

林芬瑩與丁文彬涉向太陽能業者索賄,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去年分別判處12年、13年6個月徒刑,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年2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丁文彬再提第三審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根據台南高分院裁定書,丁文彬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原審法院於民國111年5月4日裁定具保新台幣150萬元,並限制住居於台西及限制出境出海。

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6月聲請對丁文彬科技監控等,台南高分院6月20日裁定除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應於每晚到雲林警察局台西分局台西派出所報到,但丁文彬未遵守,院方核發拘票拘提未獲,再命8月26日到庭也未到。

根據裁定書,台南高分院8月28日電丁文彬委任律師,要求丁文彬3日內聯繫院方,但律師回覆已聯絡不到人,林芬瑩也一樣找不到丁文彬;院方認定丁文彬已藏匿,沒收保證金。

台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表示,丁文彬另涉向綠能業者恐嚇取財案,雲林地院7月底開準備程序庭,丁文彬沒出庭,在台南高分院沒收保金後,雲林地院承審法官5日也裁定沒收30萬元保金,待沒入保金裁定確定,將發布通緝。(編輯:李明宗)1140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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