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認規避調查政治檔案 國民黨興訟抗罰敗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促轉會民國111年間認定國民黨不通報各工作會的政治檔案數量及存放地點等,明顯規避、妨礙調查,開罰30萬元並限期改善。國民黨不服興訟抗罰,法院日前判決敗訴,可上訴。
全案緣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民國111年5月30日解散,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辦理開放政治檔案、審定政黨持有政治檔案等事項,於107年8月間發函請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通報所持有的政治檔案,國民黨於同年10月間通報政治檔案目錄計4萬3095筆。
促轉會分二階段完成檔案審定後,發現國民黨仍有未通報持有的政治檔案,發函要求補正通報所持有的政治檔案;國民黨函復稱,並無其餘檔案可通報。
促轉會主動調查後,在110年1月間及3月間陸續發函附清單,要求國民黨補正通報各工作會尚未通報的政治檔案數量及其存放地點,這些工作會包含海外工作會、文化工作會、青年工作會等。
國民黨陸續函復稱,並無其餘檔案可通報,而且促轉會所附清單,實為首見,無法確認附件內容的相應意義。促轉會約詢國民黨之前工讀生、前中央委員會文化傳播委員會黨史館人員、曾任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主管人員等人後,取得「中國國民黨黨史館館藏目錄調查清單」及「託管協議執行清冊」等並確認資料屬實。促轉會與國民黨就未通報的政治檔案等事宜召開多次協商會議。
促轉會認定國民黨確實持有工作會等政治檔案,卻未提出,屬於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促轉會調查,並於111年4月27日決議開罰國民黨新台幣30萬元,須於收受處分書後限期提出函列尚未通報的政治檔案、數量及其存放地點。
國民黨不服,提起訴願主張,工作會既是內部組織,工作會的檔案記載當然僅及於與國民黨務相關事項,如果涉及國家運作或威權體制的事項,則應是記載於政府單位所製作的檔案紀錄,因此無論工作會等政治檔案現流落何處,其內容均非促轉條例規範事項,即非政治檔案。國民黨不服訴願遭駁回後,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8日宣判,判決駁回,即國民黨敗訴,全案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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