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士兵翻拍機密交中共特工 中檢依貪污罪起訴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1日電)海軍海鋒大隊蔡姓士兵接受因賭博遭汰除的同袍林姓男子賄賂,他翻拍大量雄二飛彈操作書,透過林男輾轉交予中共女特工,賺取新台幣3.8萬元,蔡、林分別依貪污罪、國安法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西省總隊通信站的情報人員,化名「楚亭」、「緹縈」,為掩護身分自稱大紀元時報駐香港記者。2023年她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遭海軍汰除的林姓男子。
林男多次與「楚亭」聊天接觸,明知她是大陸地區或外國派遣人員,仍介紹軍中同袍蔡男與她認識,要求蔡男提供軍中資料,強調提供資料機密等級越高,經「楚亭」審核通過後,將給予相當報酬。
蔡男明知身為軍人,依規不得任意外流軍事人員資料,仍受金錢誘惑,於2023年5月將個資、軍職單位、工作崗位等,填寫在對方提供的基本資料以及問卷調查表,透過林男傳給「楚亭」後,收到8000元賄賂。
同月,蔡男又以手機翻拍雄風二型飛彈發射車上的「放列陣地操演教範」全冊、飛彈車操作手冊等資料外傳,「楚亭」收到認為有軍事情報價值,蔡男再獲得3萬元。
檢方認為,蔡男當時為海軍士兵,明知兩岸處於軍事對抗,不得將自己服役單位資料、公務上及軍中秘密或不對外公開軍事機敏資料洩漏給中共情工人員,他為謀求私利仍為之,已違反憲法、國防法及兵役法中「效忠中華民國」、「國軍保密」等誡命,違背職務而收賄。
檢方表示,蔡男受國軍栽培,職司操作我國自製飛彈戍衛海疆勤務,屬極具機敏及重要單位之一,卻擅自外流個人軍事查核資料並翻拍國軍不對外公開的軍事武器操作資訊,內容雖非機密仍有害國家安全及軍心穩定,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
台中地檢署依貪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起訴蔡男。另外,林男因涉及國安法也遭羈押、起訴。(編輯:陳彥鈞)1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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