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能推動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涉收賄 延押2個月
2025/10/22 17:2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前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涉收賄,北檢8月間發動搜索、約談,依貪污等罪聲押禁見鄭男等3人獲准。北院今天裁定鄭亦麟等3人自27日起延押2個月。
檢調接獲檢舉,指鄭亦麟在擔任綠能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期間,涉嫌以親友的人頭帳戶,以「顧問費」名義收受東煒建設、泓德能源的賄賂,並藉職權向台電施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另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8月2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兵分22路搜索鄭亦麟、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與兒子陳冠滔等9名被告住居所、辦公室位置及涉案的2家公司,並約談鄭亦麟等9名被告及5名證人到案。檢調也向經濟部及台電公司調閱相關資料。
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鄭亦麟、陳健盛、陳冠滔獲准,並諭令泓德能源周姓總經理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鄭姓會計師以8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鄭亦麟父親、母親各以10萬元交保。鄭亦麟的徐姓男性友人、台電退休蕭姓副總經理則請回。
北檢日前聲請延押鄭亦麟等3人,台北地院今天表示,2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編輯:蕭博文)1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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