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桃機違規載客不服攔檢逃逸 航警局依法開罰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機場10日電)桃機9日發生違規載客租賃小客車不顧攔查加速逃逸險衝撞員警案,航警局今天表示,將通知駕駛人與違規攬客行為人到案,依違反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函請開罰。
民眾在社群網站發布1段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的影片,畫面中1輛租賃小客車疑似違規載客,但在航空警察局員警上前要求停車受檢時,駕駛不顧後車廂尚未關妥竟加速逃逸,更與攔查的員警驚險擦身後駛離,引發民眾議論。
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隊長林威邵接受媒體聯訪表示,9日下午2時30分許,保安大隊警員於第二航廈西三路,發現1輛租賃小客車於轉角畫設紅線處所,載運列管違規攬客行為人所招攬旅客,現場員警立即上前要求停車受檢,但小客車駕駛心虛拒檢駕車逃逸,考量現場員警及旅客安全,因此未強制攔停車輛。
航警局說,針對駕駛人與違規攬客行為人共同違法載客,後續將通知2人到案說明,並依違反公路法函請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裁處新台幣9000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吊扣駕照及牌照1個月至3個月;違規招攬旅客行為,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規定,函請民用航空局裁處5000元以上2萬5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車輛於紅線違規臨時停車、不服警察指揮稽查、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跨越槽化線等交通違規行為,均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得裁處1萬24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航警局表示,為維護航廈秩序,保安大隊全日都會編排取締違規攬客勤務,統計今年1月至11月,共計取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027件,公路法353件,民用航空法209件,將持續加強巡視入境大廳及周邊範圍,以遏制類似情形發生。提醒民眾切勿乘坐非法攬客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
今年9月20日,航警局員警也在桃園機場外攔查違規攬客業者時遭駕駛拒檢、衝撞,車上香港籍旅客甚至摔出車外、險遭輾壓,警方連開8槍制止、無人中彈,逮捕駕駛依法送辦。(編輯:方沛清)114111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