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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三重前里長涉盜賣里民房產牟利 遭羈押禁見

2025/11/1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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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10日電)新北三重區前里長洪嘉仁涉任職期間,幫里民辦理房地所有權狀補發時,趁機讓其簽下房屋出售同意書,並轉移房地再轉售牟利。新北地檢署依詐欺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洪嘉仁曾連任6屆新北市三重區五順里里長,111年5月任職時,有民眾請他協助辦理房地所有權狀補發,洪嘉仁涉在資料中夾帶房屋出售同意書等,誤導該民眾申辦印鑑證明、簽立房屋出售同意書,並在申請補發房地所有權狀後,持該補發權狀,將民眾房地移轉登記給共犯周男,之後再以新台幣930萬元轉售牟利。

新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表示,檢察官劉庭宇今年11月5日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至三重區2處搜索,拘提洪嘉仁與周男到案並移送地檢署。

檢方訊問後,認2人涉犯刑法詐欺、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6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地檢署提醒,若民眾遇類似情形,應主動向地政機關查詢,若發現房地遭移轉過戶,請立即報案或提出告訴,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編輯:李淑華)1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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