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董事會決議陳泰然為董事長 法院判決無效
2025/11/19 20:56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許秩維台北19日電)教育部聲請選任文化大學臨時董事代行董事長職務,法院選任陳泰然。陳泰然110年召開董事會決議其出任董事長。有董事不服請求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無效。可上訴。
文化大學校方透過文字回應,此案爭議點是有關第18屆董事會的問題,與學校無直接關聯,實不便評論,將待董事會後續處理,學校校務均正常運作,感謝外界關心。
根據法院判決,財團法人中國文化大學第18屆董事會董事長原本是張鏡湖,張鏡湖於108年11月25日死亡而董事長職務出缺,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規定,聲請選任臨時董事代行董事長職務,士林地院110年7月底選任陳泰然,黃姓董事等人不服提抗告,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10年9月初駁回確定。
陳泰然於110年9月13日召集董事召開第18屆第43次董事會會議進行該屆董事長選舉,並作成選任陳泰然為文化大學第18屆董事會董事長的決議。
黃姓董事長等人不服向法院請求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一審敗訴,二審高院今天廢棄原判決,確認文化大學民國110年9月13日第18屆第43次董事會所為的「陳泰然當選財團法人中國文化大學第十八屆董事長」決議無效。可上訴。
高院指出,這次選舉投票數為10票,其中由不具董事適格的張姓等5人投下5票,因本次為無記名投票而無法判斷這5人投票對象為陳泰然或另一人。因此在剔除這5人表決權數後,無法認定陳泰然是有經過董事總額過半數同意而當選董事長。(編輯:陳清芳)114111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