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里長率團赴中涉犯反滲透法 二審仍判無罪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基隆吳姓里長涉受中國指示,招待30多人赴中旅遊並鼓吹支持特定政黨,觸犯反滲透法等。一審依罪證不足判里長無罪,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仍判決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台灣高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根據二審新聞資料,檢方指控,民國113年1月13日舉行的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前夕,吳姓里長在112年10月以替兒子慶生為名,在飯店設宴免費招待30名具投票權者,並邀請準備參選立委的林姓男子出席。林男到場後逐桌敬酒拜票,檢方認為此行為涉及以免費宴席方式,藉機拉攏支持,構成投票行賄罪嫌。
此外,檢方指稱,吳姓里長受中國煙台市台辦指示或資助,於112年11月21日至26日率團招待33人赴山東旅遊,並從中取得滲透介選費用作為報酬;旅遊期間,中共或陸方台辦人員向團員提及「兩岸一家親」、「不要支持主張台獨的政黨」等言論,意圖影響投票傾向,且吳姓里長在場點頭示意,構成違法介選。
檢方認定吳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的受滲透來源指示或資助介選、以及選罷法投票行賄等罪。
一審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判吳無罪。檢方提起上訴後,二審認定檢察官所舉證據,無法使合議庭達到毫無合理懷疑的確信心證,因此仍判吳無罪。
關於飯店宴請部分,二審表示,從邀宴過程及當天情況可見,吳姓里長未明示或暗示此餐會與選舉有關,也無證據顯示他協助林姓男子拜票。林男在餐會場合向民眾敬酒、詢候等,法院認為是選舉期間常見的社交互動。吳姓里長以孩子生日為由邀宴,亦符合他過去的社交習慣。法院認為,欠缺證據證明與會者將餐會與投票行為視為對價關係。
至於山東旅遊,二審認為,吳姓里長在出發前與旅程中皆向團員強調「不談政治、不談選舉」。雖然陸方官員在聚會聊天中曾提及政治或選舉議題,但屬於偶然、零星談話,且吳姓里長未表達附和或肯認,而且大陸對台旅遊落地招待並非特例,難認團員會主觀認為旅遊招待與投票之間具有對價關係。
此外,吳姓里長有將部分旅費退還具有里長身分的團員,也將剩餘款項返還給陸方人員。
二審合議庭表示,即使吳接受了落地招待,欠缺積極證據顯示他試圖影響團員投票意向,因此無法認定他具有約使團員投票、或不投票給特定政黨的犯意,因此不構成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介選行為。
二審表示,今天駁回檢方上訴,仍判決無罪,檢方若上訴,須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編輯:張銘坤)1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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