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抱摔母親致死 二審仍判17年5個月
2026/1/29 11:09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9日電)嘉義男子莊文宗113年和陳姓母親發生爭執,涉嫌徒手攻擊母親頭部,又追逐抱摔棄於路旁,直到被人發現送醫不治,一審判刑17年5個月,莊文宗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
莊文宗犯家暴傷害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去年8月判處有期徒刑17年5個月,莊文宗就量刑部份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駁回,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指出,莊文宗是陳姓母親次子,2人民國113年11月28日凌晨在住處路旁發生爭執,莊文宗涉嫌徒手攻擊母親頭部,隨後又追逐從後方抱摔,造成母親倒地不起,莊文宗卻返回住處。
陳姓母親當天被人發現倒臥路旁,送往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救治,因頭部外傷導致中樞神經損傷併發肺炎,同年12月7日死亡。
台南高分院認定莊文宗剝奪母親生命,惡性重大,且在母親倒地後未加置理就離開現場,犯罪情狀無值得憫恕,因此駁回莊文宗上訴,維持一審原判。(編輯:李亨山)1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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