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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導師涉扯學童髮入座起訴 調解賠償後獲緩刑

2026/2/1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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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0日電)蔡姓男子民國113年間擔任高雄某國小班導師,涉強拉學童、甚至扯髮入座遭起訴;經橋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法官考量,蔡男坦承犯行,於審理中與學童家屬達成調解並支付賠償金,且學童家屬撤回對蔡男所犯傷害部分告訴,及同意法院對蔡男所犯其餘犯行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

法官認為,蔡男以實際行動填補其所肇生損害,犯後有積極面對、反省負責態度,且取得學童家屬原諒,兼衡蔡男教育程度、已退休及健康狀況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處蔡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橋頭地檢署起訴書提到,蔡男於113年11月間擔任高雄市某國小班導師,他在任教期間某日,認為已是開始上課時間,而有一名學童尚未回教室座位就坐,本應以口頭勸誡回座即可達維護上課秩序效果,涉嫌於教室門口以手強行拉扯此名學童衣領後,將其拖拉至座位上。

檢方查出,蔡男涉嫌再拉扯學童頭髮,致其雙腳懸空後,強行將學童拉至教室最後一排座位坐下;全案經學童家屬報警偵辦,橋檢偵結依法提起公訴。(編輯:陳仁華)1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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