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道涉性騷、霸凌部屬 懲戒法院3/26宣判
2026/3/18 16:16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涉性騷女部屬,案經監察院彈劾、法評會建議撤職,2案併案審理後,李伯道另涉霸凌2名部屬再遭彈劾,職務法庭日前均辯論終結,3月26日上午10時宣判。
李伯道民國112年3月被控性騷擾女部屬,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評議性騷擾案成立,移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法評會認為有懲戒必要,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
另一方面,監察院立案調查後,認為李伯道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嚴重損害法官形象,通過彈劾,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李伯道對此發表聲明表示,監察院憑三人成虎口述,刻意羅織罪名。
懲戒法院陸續收案,兩個案子均分給同一名職務法庭法官,因認本件「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裁定不公開審理,經開庭多次,日前辯論終結,法官諭知3月26日上午10時宣判。
另外,李伯道於懲戒法院院長任內涉霸凌女工友及女科長,監察院114年間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案件同樣由審理性騷擾案的合議庭審理,也已辯論終結,一樣在3月26日上午10時宣判。(編輯:蕭博文)115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