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子襲擊高中生企圖性侵 法院裁定羈押
2026/4/24 21:58(4/24 22:1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4日電)蔡姓男子在台南市襲擊1名放學高中生企圖性侵案,經移送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南檢訊後今天晚間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南地院表示,蔡姓男子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蔡姓男子也坦承犯行。
台南地院認定蔡姓男子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犯案非臨時起意,守法觀念薄弱,自我約束能力不高,有反覆實施強制性交罪、強盜罪之虞,裁定羈押。
遇襲學生22日下午5時50分放學走在永康區人行道,戴口罩和手套的蔡姓男子從後方接近,突然伸手摀住學生嘴巴及拉扯書包,企圖拖進路旁空地。
被害人當下和蔡姓男子拉扯及呼救,1名機車騎士發現後停車,隨手拿起路旁木棍上前嚇阻,蔡姓男子見狀立刻逃逸,學生隨即以手機拍下蔡姓男子背影,且在機車騎士陪同下報案。
被害人身上多處挫傷,警方立刻成立專案小組,昨天下午在東區勝利路發現蔡姓男子正在騎車,立刻攔下拘提到案,依法送辦。(編輯:李明宗)115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