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吃壽司踩空骨折求償百萬 法官認回頭疏忽判敗訴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1日電)吳姓婦人前往高雄某間連鎖壽司店用餐,離開座位步下台階時因踩空跌倒骨折,怒告業者求償百萬元。高雄地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吳婦當時回頭張望才不慎踩空,判吳婦敗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吳姓婦人民國111年8月8日晚間至高雄義享天地某間連鎖壽司店用餐,晚間近8時用餐完畢準備離開座位,步下用餐區台階時,不慎踩空跌倒,導致第二腰椎壓迫性骨折、骨盆骨折及左手橈骨骨折等傷害。
吳婦與家屬主張,分店餐桌椅固定無法移動,且座位區台階與走道有顯著高低差,動線設計不良,導致消費者有踩空受傷風險。吳婦為此向業者求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共新台幣100萬元,其4名親屬也各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
高雄地院審理時,業者則抗辯,分店座席高度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各座席均張貼醒目的黃色「高差注意」警示標語,並設有防滑條。顧客入座及離席均可攙扶穩固座椅,並無妨礙行走安全狀況,吳婦跌倒是因自己未注意步伐導致。
法官調查發現,此店座位區台階落差為13.5公分,符合建築技術規則「應於18公分以下」規定;且台階邊緣皆貼有黃色警示貼條與防滑板,台階與走道地面顏色有別,足以讓消費者留意高低落差。
法官經勘驗案發當時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同行親屬均已順利步下座位區,吳婦則是先向外移動至台階邊緣處時,自行轉頭往座位區內側張望有無遺漏物品,後續才踩空跌落。法官據此認定吳婦移動時未注意前方地面狀況,與餐桌椅及台階設置無因果關係,判決吳婦與家屬敗訴。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5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