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未處分即退伍 軍方檢討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6日電)軍備局401廠張姓士兵疑性騷擾其他弟兄,被處以關禁閉20天,國防部今天說,承辦人員未積極執行,張男未被處分就退伍,對此已議處相關人員。
國防部今天證實,軍備局401廠1名張姓士兵去年12月中旬疑性騷擾另1名弟兄,該廠監察官完成初步調查後,廠方依「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實施規定」成立性騷擾申訴委員會,經全體委員一致決議張兵性騷擾成立;廠方隨後召開人事評議會,並依相關處置規定核予張兵禁閉20日處分。
國防部指出,由於士兵禁閉處分須由第三(六軍團)或第四作戰區(八軍團)所屬禁閉室執行,401廠在協調聯繫及後續處置方面未周延完備,造成張姓士兵未受禁閉處分即在今年2月20日退伍,對此,401廠檢討議處承辦人員,承辦的人事官記申誡1支、主管則口頭申誡。
軍方表示,軍備局401廠位於台中,不過,中部地區的十軍團禁閉室不收士兵、只收士官,因此401廠才會協調臨近作戰區的禁閉室支援;據了解,401廠僅協調北部地區的六軍團。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國防部已於102年11月1日完成全軍9所悔過室硬體設施改善,並且在憲兵訓練中心針對249名管理人員施以「法治教育」、「軍紀教育」及「憲兵執行法紀基本職能」等完整管理訓練,以強化悔過室管理與矯治功能。
羅紹和說,各級部隊對於士官兵的過犯行為,除了送「悔過」外,也可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以「降級、記過、申誡、罰薪、罰勤、禁足、罰站」等懲罰,用以約束及矯正過犯人員。
國軍去年發生洪仲丘案後,軍方積極改善禁閉室的軟、硬體設施,並統一改稱「悔過」,但自洪案後,送悔過室的人數一直掛零。
羅紹和強調,國防部將持續向各級部隊宣導,如遇重大違紀案件,仍應視過犯情節,依規定及程序執行「悔過」懲罰,以維護軍紀。10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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